阴影
阴影 阴影
006版:新闻关注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PDF版
温州开瓶费之争成拉锯战
“问责制”下事故依然频发
广告
事故隐患的“掩体”

| 洛阳日报 | 洛阳晚报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下一期4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07 年 1 月 4 日 星期    【打印】  
“问责制”下事故依然频发
专家建议,将官员“问责制”尽快纳入法治轨道
  中国近年来在处理重大安全事故时采取官员“问责制”的力度逐年加大,但责任官员的纷纷“落马”并未能完全制止安全事故频发的悲剧。有关专家呼吁,加强制度建设,将官员“问责制”尽快纳入法治轨道。

  据中国国家安监总局近日通报的11起特别重大事故,共造成535人遇难,11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4.15亿元。经查,这11起特别重大事故全部是责任事故。11起事故共处理了283人,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中,有省(部)级干部2名,地(厅)级干部28名,县(处)级干部62名。

  专家指出,中国自2004年实行官员“问责制”以来,中国领导干部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咎辞职或被免职的力度逐年加大。

  以煤矿领域为例,据国务院安委会通报,在2005年的6起特大煤矿事故中,共有222人受到责任追究,其中96人被移送司法机关,126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40人被行政撤职。

  “问责”导致一批责任官员纷纷“落马”,但安全事故频发的悲剧却未能因此停止。据有关部门统计,中国目前每天事故死亡人数为320人左右。2006年1月1日至12月17日,中国发生事故618632起,造成死亡109143人。

  专家指出,一些事故企业和业主无视法律,非法违法生产;发生事故的企事业单位思想麻痹,管理混乱,严重违章作业;一些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以及权钱交易、官商勾结等腐败问题严重,都是造成安全事故悲剧频频上演的原因所在。

  一边是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理,一边是安全事故仍然频发,曾获好评如潮的“问责风暴”因其推进力度也引起一些专家和群众的质疑。国家安监总局特聘专家邬剑鸣认为,中国的官员“问责制”已从非常时期的非常措施变为正式的制度要求,但问责制度推行以来,问责何人、由谁问责、问责什么、如何问责,诸多方面目前还存在一定的随意性。

  国家安全生产理论专家组成员罗云说,重大安全灾难方面的干部问责制在当前安全灾难频发的形势下不但不能削弱、不能动摇,而且必须进一步加大力度、强化措施,逐步避免干部问责的运动式、随意性以及人治色彩,要使其经常化、制度化并通过制定官员问责的法律法规将其尽快纳入法治的轨道。

  目前,中国干部问责的制度建设与立法步伐正在逐年加快。2006年,全国省以下渎职侵权检察机构已相继更名为“反渎职侵权局”。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毛寿龙认为,此举可视为中国在建构责任政府方面,“强化了政府法律上的责任”,显现出中国问责制度的内容更加广泛,体系日趋健全。

  (据新华网)

3上一篇  下一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