涧西区的尤先生问:我去年11月份买的期房,现在盖到了四层,当时交了10000元定金,认购书上写着按揭优惠一个点。现在去了,开发商说如果现在不付30%按揭款的话,交的钱也给退了,优惠也不给优惠了,我该怎么办呢?按揭款有没有规定什么时候交?
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姜玉松律师答复:我不知道尤先生与开发商签订的认购书中关于双方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如何约定的。一般认购书中缴纳的定金是一种担保的方式,作为正式签订商品房合同的担保。而且在认购书中双方有关于签订正式商品房合同的约定,双方都应该守约。你可以详细看一下认购书,看开发商的要求是否违约。你现在所说的缴纳按揭首付问题,你应当看一下你所购买的楼盘是否具有预售的条件,有预售许可证。如果有你可以按认购书的约定和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在合同中关于付款方式中对按揭进行约定,如首付及交付时间,具体的优惠等。首付最低一般不低于房款的30%,买受人需要另行和按揭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具体事项。
涧西区的李先生问:在买房过程中,我发现开发商的购房合同很笼统,对消费者不是很有利,有很多漏洞可以钻,比如绿化率、赔付等,都没有具体约定。在购房合同中,业主能否自己加一些条款进去呢?
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姜玉松律师答复:根据《合同法》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开发商提供的样本合同的条款是法律、法规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必备条款,双方可以约定其他的条款,只要不违犯法律的禁止性规定都是有效的。开发商在合同之外的承诺和双方当事人达成的一些其他约定,是可以作为合同的条款写进合同中的。像李先生所说的绿化率、赔付等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是可以作为双方约定的一些其他事项写进合同中的,作为合同的条款,也是有效的。(以上回答内容由姜律师依据法律条文及公开资料进行的分析与解答,仅供参考。您可拨打13403793354进行咨询,也可发电子邮件至cbb20@sohu.com或QQ:18528590咨询。) (本刊记者 畅冰冰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