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昆明1月9日专电 2006年12月,云南省消费者协会共收到消费者关于电动自行车的投诉和咨询26例。其中投诉电动自行车在三包期内就出现性能故障的2例;投诉电动自行车电池不耐用、达不到销售商宣传承诺的有7例;投诉售后服务质量差,销售商以各种理由不履行责任和义务的有6例。消费者反映,商家在广告中承诺电动车充一次电能跑数百公里,实际上却只能跑四五十公里;明明不是人为原因,商家的维修部就是不按三包规定执行……
对此,云南省消费者协会提醒:购买电动自行车时,一定要注意向商家索要发票、收据等购车凭证;要保留好商家提供的电动车使用说明书、售后服务及销售时宣传的相关材料;涉及维修的,应注意让商家如实记下维修记录,以便出现问题能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