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乌鲁木齐1月11日电 (记者
罗骁兵)11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阿不都哈力克·米吉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付被害人共计38万多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阿不都哈力克·米吉提无视国法,光天化日之下,持砍刀伤人,造成2人死亡,2人重伤,2人轻伤。阿不都哈力克·米吉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2006年12月20日13时30分,乌鲁木齐市第65中学附属小学学生放学穿越马路时,遭到阿不都哈力克·米吉提持刀砍杀,造成2名小学生死亡,1名老师和3名小学生受伤。路过群众见义勇为,联手将阿不都哈力克·米吉提当场制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