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月11日电(记者吴晶晶)民政部在11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2006年我国各类自然灾害共造成因灾死亡3186人,因灾直接经济损失2528.1亿元,均为8年来最大值。
“2006年自然灾害是1998年之后最为严重的一年。”民政部副部长李立国说,台风、洪涝、旱灾、风雹、地震、低温冷冻、雪灾、山体滑坡、泥石流、病虫害等各类自然灾害都有不同程度发生,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他说,去年因灾死亡3186人,紧急转移安置1384.5万人(次);农作物受灾面积41091.3千公顷,其中绝收面积5408.9千公顷;倒塌房屋193.3万间;因灾直接经济损失2528.1亿元。
李立国说,造成死亡人数偏多的直接原因,是去年登陆我国的台风中,有两个台风造成的死亡人数和失踪人数突出地增加。其中4号台风“碧利斯”危害波及了6个省份,造成了843人死亡;8号台风“桑美”危害波及了两个省,造成了483人死亡。仅这两次灾害性事件,死亡人数就占去年因灾死亡人数的41.6%。
“间接原因是我们减灾能力在有些地方还比较薄弱,在死亡人口中,绝大多数又是民房倒塌和洪涝引起的滑坡、泥石流造成的。”李立国表示,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各项减灾建设,增强防御能力,把治标和治本相结合,在治本上更多地下工夫。
据介绍,去年浙江、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等地受灾严重。与1999年以来相比,2006年因灾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为8年来的最大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