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亿丰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拟利用现有装置改建年产35万吨高品质基质沥青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前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 洛阳市亿丰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5万吨高品质基质沥青项目
2.项目概况 洛阳市亿丰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洛阳市洛龙区李屯村附近。本项目包括利用厂内现有常减压装置改建年产35万吨高品质基质沥青装置、新建3台油罐以及对现有配套系统进行适应性改造,总投资14064万元。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洛阳市亿丰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李屯(邮编:471023)
联系人:姜海军
电话:(0379)62977020
传真:(0379)62977111
E-mail:jianghj@leplc.com.cn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
地址:洛阳市中州西路27号(邮编:471003)
联系人:申满对 常会身
电话:(0379)64887624 (0379)64887380
传真:(0379)64857177
E-mail:shenmd@lpec.com.cn
changhsh@lpec.com.cn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收集相关资料和文件,进行环境现状调查和评价;根据项目特点,对环境影响因素进行识别和筛选,确定评价重点和等级;分析工程污染源,对工程的主要环境影响进行预测,提出环境保护对策和影响减缓措施;进行公众参与调查;给出评价结论和建议,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从环保角度考虑,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2.本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对公众的主要影响
3.公众对本项目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4.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书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洛阳市亿丰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007年1月8日
洛阳市亿丰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5万吨高品质基质沥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