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石蕴璞 通讯员 乔保水)昨日从市林业局获悉,我市天然林保护工程区森工企业职工“四险”补助资金拨付到位,161.25万元使1369名职工受惠。
据了解,国家林业局、财政部于去年下发了有关通知,明确天保工程区森工企业职工参加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四险”的财政补助政策,以解决职工生活困难、确保天然林保护工程的顺利推进、促进森工企业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
经我市积极组织申报,“四险”补助获国家批准。目前,2006年度“四险”补助费161.25万元已经到位,其中,中央财政安排128.88万元,省财政配套32.37万元;补助范围为国有林场、国有苗圃和国有林业企业在职和离退休人员;补贴标准为在职职工按每人每年1121.5元计,离退休人员按每人每年5000元计;补贴至天然林保护工程结束,即到2010年。
据悉,我市享受此项补助政策的职工共1369人,其中在职职工1349人,离退休职工2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