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江涛 通讯员 高峡)年底前,我市燃煤电厂的所有机组必须完成脱硫设施建设,脱硫率要达到90%以上。这些环保设施建成投用后,将大大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
据介绍,我市需建设脱硫设施的燃煤火电企业有14家,涉及42台发电机组。截至目前,我市已完成12家火电企业的24台发电机组的脱硫设施建设。2008年,我市将以治理非燃煤电厂削减二氧化硫为主,确保当年完成治理任务。到2009年,全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将控制在20.6万吨以下,提前完成“十一五”期间省定二氧化硫削减任务。
此外,我市还将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目前,我市已建污水处理厂10个,日处理能力达到56.5万吨,已开工建设5个,拟再建2个。我市还将严格关停小火电机组,关闭不能达标排放的刚玉生产企业、小耐材企业和造纸企业等,持续开展环境综合整治。
昨日,以国家环保总局规划司副司长赵建中为组长的调研组一行来洛,就我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及分解情况等进行调研。副市长宋殿宇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