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孙梅芳 通讯员 李鸣旭)自2006年1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由800元提高为1600元。昨日市地税局透露,一年来新标准让我市广大工薪阶层减轻税收负担,“受益”5769万元。
据了解,去年全年全市个人所得税累计入库45519万元,同比下降8.7%,减收4349万元。其中工薪阶层个人所得税入库24450万元,而2005年为30219万元。扣除标准提高后使工薪阶层个人所得税下降19.1%,减收5769万元。
市地税部门有关人员分析,将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提高到1600元,按照当时的测算,这意味着只有大约26%的工薪阶层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提高费用扣除标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更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