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市廉政办按照上级部署,结合群众举报,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我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涉嫌用公款违规购买有价证券问题进行了专项检查,共发现线索32起,已查实9起。
经查,2006年中秋节、国庆节前后,洛宁县公路局、宜阳县环保局、嵩县宗教局、嵩县粮油购销管理中心、涧西区南昌路办事处、涧西区工农乡科技工业园管委会、西工区旧城改造指挥部、老城区建设局、洛龙区商业局(洛龙区供销总公司)等单位用公款在市内大型商场、超市和专卖店购买有价证券,大部分用于送礼。纪检监察机关除对上述单位追缴违纪金额外,还要按规定对违纪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2007年春节将至,市委、市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强调,全市各单位要引以为戒,自觉做好春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节日期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加大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力度,对那些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人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洛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