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5日,交通部召开全国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燃油税正式实施前切实加强和规范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主旨是加强领导、规范管理、便民服务。
燃油税正式实施前
继续搞好养路费征收
我市公路养路费征收部门如何贯彻落实好此次会议精神呢?为此,记者昨日来到位于环卫中路的交通规费征稽处了解情况。走进宽敞明亮的征收大厅,看到整个缴费大厅秩序井然,一些车主正在有序缴费,并且所有征收政策、征收标准、执法程序、缴费服务程序、服务承诺内容、征稽人员执行公务纪律、监督电话、征稽人员照片及相关内容全部在墙上张贴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做到规费征稽阳光透明。据了解,市内其他缴费网点也都以优质的服务,全力以赴服务好车主的养路费征缴。
公路养路费是公路建设和养护的主要资金来源。1987年,国务院发布的公路管理条例第18条规定:“拥有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向公路养护部门缴纳养路费。”如今养路费缴纳在我国已走过50多个年头,但目前仍有少数车主对征收养路费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存有模糊认识,逃缴、漏缴养路费;为争抢费源,部分地区随意降低征收标准,吸引外地车辆改挂本地牌照,养路费征收环境亟待改善,暴力抗费事件时有发生,造成国家规费大量流失,不利于公路建设和养护的顺利进行。为稳定全国公路养路费征收秩序、营造良好的征收环境,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在燃油税正式实施前,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规定继续做好养路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并用铁的手腕治理扰乱经济秩序的“外挂车”问题,确保养路费及时、足额、有序征收,保证公路建设和养护的资金需求。
规费征稽处养路费征收
坚持以人为本
为搞好养路费征收工作,我市交通规费征稽处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实施“人才兴业”战略,真正把人才当作第一资源,重视科学文化教育和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的学习培训工作,每年进行行政执法、电脑操作、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全员学习培训1次,部分重点科室要进行2次~3次教育培训,从而达到人人懂法律法规、懂征收政策、会操作电脑的一专多能人才,无论哪个工作岗位都能胜任。去年,该处共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15期,大大提高了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
与此同时,为了给缴费者创造良好舒适的服务环境,该处先后投资120多万元,在涧西创业路、关林赵村、瀍河兴隆桥、西工区环卫路、车管所设立了5个征费服务大厅,配发微机
50 台、安装了冷暖空调、配置了饮水机,为前来缴费的单位和个人创造了一个良好的服务环境;投资 30
余万元,对办公设备、桌椅进行了全部更新,办公室内进行了装修;投资10余万元,对办公区域进行了美化,走廊、办公室保持一年四季有花草。为进一步做好便民服务,该处还设立了56个征收服务网点,使“一站式”、“多网点”服务得到有效落实,改变了过去缴费时排长队的现象,让缴费者真切感受到了“精简、规范、高效、便民”的服务。
面向群众的收费窗口把为车主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尽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地做好事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始终,设立了咨询台,文明服务倡导“三声”、“四心”,征缴关系融洽和谐,风正、心齐、气顺、劲足,处处呈现文明之风。讲文明、讲道德、讲奉献,人人争做“文明征稽人”的良好氛围已初步形成。
今年养路费征收
突出管理服务
据市交通规费征稽处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便民利民的原则,从今年起,我市交通规费征管便民政策有了重大调整。
这次调整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规定了统一缴费时间。机动车自进行车籍登记之日起,按规定缴纳养路费,养路费按月缴纳,也可以预缴。原来规定,每月1日为缴费截止日,2日起每逾一日要加收1%的滞纳金。为分散缴费高峰、方便车主缴费,现改为每月10日为当月缴费截止日,对未按期缴纳的,除全额追缴外,还要依法收取滞纳金和罚款,滞纳金也降为每日0.5%。
——缴费凭证遗失或损毁,要登报声明作废。以前缴费凭证遗失和损毁补办没有严格的规定,就出现了一些车主钻空子搞套牌车等不法行为。为严肃交通规费征管政策,今后凡缴费凭证遗失和损毁的,必须依法登报声明作废。
——治理车辆外挂行为。近年来在交通规费征管中发现,有些车主为了逃避或少缴交通规费,利用外省、市交通规费征管的费率差别进行车辆外挂,也就是说,车辆在洛阳运营,车主的居住地也在洛阳,车辆保险也在洛阳办理,而车牌号却是外省、市的。从现在起,车辆的车籍地、车主的户籍地和交通规费缴纳地实行“三地一致”,外挂车辆必须依法转回,各部门将结合实际,全力做好服务工作,为其转回提供便利条件。
——报废或损毁车辆应依法申请注销或核销。以前不少车主的车辆已经报废或损毁,因种种原因没有及时到交通规费征稽部门申请注销或核销,容易造成一些征缴纠纷。从现在起,凡是没有及时申请注销或核销的,一律按正常车辆进行追缴。
——报停车辆征管更加严格。以前对被盗被抢车辆、被行政司法机关扣押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停驶的车辆等没有严格的报停时限,有些车主就钻空子逃避国家规费。从现在起这些车辆必须“先报后停”,否则仍按正常车辆进行追缴。
最后,该处负责人介绍,今年投资3万元应用电子网络实施稽查系统,将以无干扰稽查为原则,采取电子稽查等先进手段查处逃、漏规费和违反规定的车辆,改变过去逢车必查、围追堵截的传统稽查模式,避免了执法扰民,提高了工作效率。
我市交通规费征稽处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交通规费征稽全局,务实创新,争创一流业绩,全市交通规费征收连年创新高,2004年完成交通规费征收3.74亿元,2005年完成交通规费征收4.6
亿元,2006年交通规费征收完成5.97亿元,全年超额6800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已连续3年超额完成规费征收任务,被河南省交通厅评为“交通规费征稽工作先进单位”,被洛阳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单位”称号。
本报记者 白云祥 通讯员 王云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