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银刚 通讯员 陈洪恩)今年春节期间,城市区内将实行有条件地限制燃放烟花爆竹,10日起,市区30个零售网点开始销售烟花爆竹。许多读者给本报打来电话:多年没放鞭炮了,该如何选用烟花爆竹呢?昨日,记者就此走访了有关部门的专业人士。
市烟花爆竹协会秘书长武景柱介绍说,第一,选购烟花爆竹一定要仔细辨别。要到有关部门布设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选购,看店家有无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选购产品时要看其包装箱上是否粘贴有安监部门的标签,是否有厂名、厂址,应选择外观整洁、无霉变、完整不变形的产品,产品标志要完整、清晰,有详细的燃放说明。
第二,烟花爆竹要科学存放。烟花爆竹是一种敏感度很高的易燃易爆危险品,买回家后一定要存放在儿童够不着的地方,远离火源、电源、热源,要轻拿轻放,避免摩擦和挤压,避免日光照射和注意防潮。
第三,燃放要做到安全。燃放烟花爆竹一定要到规定的地点进行,要在充分保证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的情况下燃放,并按照产品说明认真操作,姿势、手法、步骤应准确无误;烟花爆竹一般采用香烟或香点燃,点燃后,应迅速退到安全位置,一旦出现异常情况,不要马上靠近,等待15分钟后再去处理;酒后不要燃放烟花爆竹,儿童燃放烟花爆竹必须有成年人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