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认真做好信访周报的跟踪落实,凡发生的信访案件,无论上级部门是否登记备案,都要进入周报跟踪落实;建立信访案件三级终结程序,对属于无理上访的案件要通过三级终结程序进行界定。同时,要认真落实重访案件的责任调查和追究制度。
二是抓好稳控和劝返工作的落实。具体包括:做好稳控案件和非正常上访人员的建档工作;落实好稳控案件的包案责任制;开展好公开听证,对于一些明显超越政策范围的信访案件,要通过有法律工作者参加的听证会进行听证;认真做好法律政策的咨询服务工作。
三是抓好信访基础工作的建设。信访接待要及时,接待人员的规格要适当;建立建档交办制度,坚持高规格交办,双重督办;做好办理反馈和沟通工作,既要向上访人反馈,又要向上级部门反馈,尤其要重视与信访人之间、与上级部门之间的沟通。
四是要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措施的落实。要注重源头预防,在出台政策时要进行信访评估,对有可能导致不稳定的政策要慎重决策;要开好矛盾纠纷排查例会,通过领导和工作组做工作,积极主动、及时化解矛盾;要完善上访防范预案,掌握更多的信访信息。
五是要抓好群众工作和信访工作队伍建设、制度建设措施的落实。各县(市)区要组建群众工作部,加强群众工作、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信访工作及各项措施的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要对工作业绩突出的优秀信访干部优先使用;要完善三级终结和信访复核复查制度,使大量的信访案件得到及时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