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004版:楼市金刊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PDF版
楼市热线 你问我答
中泰华庭
中泰世纪花城三期
洛阳国际商街
拜年广告
水榭王城

| 洛阳日报 | 洛阳晚报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3上一期  下一期4  
 
下一篇4  
2007 年 2 月 16 日 星期    【打印】  
楼市热线 你问我答
  公摊面积如何计算

  西工区黄先生问:在同一个小区,我住在1楼,房屋建筑面积90多平方米,公摊面积为11平方米;另一个住户住2楼,建筑面积102平方米,公摊面积却只有10平方米,这是怎么回事?

  律师答复:黄先生所提的问题是公用面积的公摊系数计算问题。一栋楼的公用建筑公摊系数是一致的,你反映的问题不应当存在。公用面积在计算时是按整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扣除建筑物各套(单元)建筑面积之和,并扣除已作为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除以整栋建筑物的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就是该栋建筑物的公摊系数。每套房子的公摊面积应当是套内建筑面积乘以公用建筑面积公摊系数,因此,一栋楼的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越大,公摊面积应当越大。

  出资人如何证明

  房产共有权

  西工区郭女士问:儿子马上就要结婚,作为父母,我们出了大部分房款给儿子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想办到儿子的名下。但我担心将来万一分家,房产归谁所有?房产证上能不能同时落上父母的名字?这样是否可以证明父母对这个房子的共同拥有权?

  律师答复: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房产,如果有约定,按约定操作,如果没有约定,就视为对子女的赠与,成为子女个人的婚前财产。如果你们将自己的出资赠与孩子,房产证办到他个人的名下,那么房产产权就是他个人的;如果你们共同出资购买房屋,那么你们对所购买的房产是共有的,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可以在购买方写上你们和儿子的名字,办理房产证时选择其中一个人为持证人,其他人作为共有人登记,这样就可以证明你们对房产的共有权了。

  (以上回答内容由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姜玉松律师依据法律条文及公开资料进行分析与解答,仅供参考。您可拨打楼市热线13403793354咨询,也可发电子邮件至cbb20@sohu.com或QQ:657266146咨询。)

  (本刊记者 畅冰冰 整理)

下一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