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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根据连维良书记的指示,洛阳日报社、洛阳电视台、洛阳人民广播电台派记者赴部分县对“新农合”推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并写出了调查报告。连维良在调查报告上作出批示:调查工作做得很好,反映的问题很重要。
昨日上午,针对调查报告中反映的“新农合”制度推行缺乏有效监督、相关政策不统一、政策宣传不深入、农民报销不方便等问题,连维良一一提出了解决办法和思路。
连维良指出, 推行“新农合”制度,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农民的关爱,是一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各相关部门一定要采取更加得力的措施,把这件好事办好、办实,真正让农民得到实惠。对于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关部门要尽快予以解决。
为进一步实施好“新农合”制度,连维良强调了六个方面的意见:
一要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卫生部门和保险公司要考虑在乡镇政府所在地设立医疗费报销窗口,与此同时,要组织开展“村医代劳”工作,解决好农民报销医疗费不方便问题。
二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市卫生、财政部门要增强责任心,加强“新农合”制度推行的监管,即要监管医院是否按政策办事、是否讲诚信,监管保险公司是否规范运作,监管参保对象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对监管的绩效,市编办要加强监督,对监管不到位或失误、失职甚至知法犯法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要鼓励更多的农民参加“新农合”。市卫生、财政部门和保险公司要研究采取有效措施,让农民随时可以办理参合业务。在解决外出务工人员参加“新农合”问题的过程中,要借鉴外地经验,采取在外地指定定点医院、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回洛看病等办法,吸引他们参保,进一步提高全市的参保率。
四要尽快制订全市统一的“新农合”相关制度。有关部门要深入调研,合理确定“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线、报销档次和报销比例,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风险。今后,要考虑在各县(市)区统一执行“新农合”起付线、报销档次和报销比例。
五要让参合农民享受到更多的实惠。有关部门要充分考虑“新农合”政策性保险的特殊性,让同时参加“新农合”和其他商业性保险的农民,能够分别享受到相应的报销和理赔资金,实现参合农民利益的最大化。
六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有关部门要宣传好“新农合”政策,让更多的农民熟悉政策,方便他们报销医疗费,并吸引更多的农民参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