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爱国 通讯员 马少龙)昨日上午,市公安局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汝阳县上店乡上店村村民丁天玉在嵩县九店乡派出所内死亡事件的调查情况。
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在新闻通气会上介绍,市公安局经过严肃认真地调查,查明了真相:4月28日15时许,一顾客到丁天玉的寿衣门市买白纸,因没有白纸,此人想去与丁相邻的高某某的寿衣店买。丁介绍其到对面门市买,被高的媳妇吕某某听到,吕与丁妻陈某某发生口角。16时,双方一同到九店乡派出所解决,当时所有民警均在外执行警务,所内只留司机马占伟和一炊事员看门。
当时,马占伟在派出所办公室询问双方情况时,丁天玉手机铃响,丁接着电话走出派出所后未再返回。后因调解不下,马占伟让双方先回去,等明天所长回来再说。双方在17时左右离开派出所。
21时40分左右,丁天玉妻子和女儿来到派出所,称丁天玉下午从派出所出来后不见了,一直没有找到。这时丁的女儿又拨打丁的手机后听到铃声,循着手机铃声她找到派出所伙房后边的风道内,见丁天玉趴在地上。后经医生诊断,丁已经死亡。
当晚,嵩县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及市公安局法医先后赶到现场。负责公安工作的市领导作出批示:尽快查明情况,做好善后及稳定工作。
市政法委迅速成立协调小组,派员赶赴九店乡派出所督促事件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在嵩县检察院、公安局,九店乡领导、九店村干部和死者妻女都在场的情况下,由市公安局法医、嵩县检察院法医、嵩县公安局法医共同对丁天玉的尸体进行初步勘验,死者除面部有轻微擦伤外,没有其他外伤,排除外力所致死亡。
嵩县检察院法纪科和嵩县公安局刑侦人员分别对双方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进行了调查后认为:在丁天玉夫妇同高某某夫妇发生争吵,丁天玉等人到九店乡派出所进行调解直至离开办公室这两个时间段内,当事人均证明:无人和丁天玉发生过肢体冲突;没有发现丁天玉有致命伤存在;司机马占伟在调解过程中没有同丁天玉发生过言辞或肢体冲突;九店乡派出所工作人员在这一事件中并无渎职侵权行为发生。
8日的新闻通气会透露,有关该事件的最新调查进展情况,会及时向媒体和社会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