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上海5月8日电 (记者 李荣)在上海首批实施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试点过程中,各试点村建立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民主决策程序,未列入预算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未获通过的预算项目不得实施,未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的原始凭证不得入账报支,重大财务事项要逐项逐笔向村民公开。
据上海市农委有关人士介绍,上海首批有19个村进行了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试点,各试点村对原有财务制度进行了梳理、补充和完善,重点建立了村级组织财务收支预决算、民主理财、财务公开、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内部审计和财务开支审批等16项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核心是用制度管财、按制度管事、靠制度管权”。
据了解,各村完善村级财务民主管理监督机制,凡重大经济活动都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代表会议一年至少开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