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5月9日电 渎职侵权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表现在哪些方面?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立案标准、办案程序是什么?从5月10日起至6月15日止,全国检察机关将全面开展反渎职侵权宣传月活动,以进一步提高公众对渎职侵权犯罪及反渎职侵权工作的认识,更好地动员社会各界支持、参与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介绍,一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失职和侵犯人权犯罪的原因之一,就是法律意识淡薄,犯罪概念模糊,有些人对渎职侵权犯罪的法律规定不了解,对立案标准这条“高压线”不掌握,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据新华社北京5月9日电 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童建明9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查办案件的重点是涉及民生的安全生产、食品卫生、医疗医药、教育管理、社保资金、房屋拆迁和企业改革改制等领域发生的渎职失职犯罪,严重危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和破坏环境资源的犯罪。
据新华社北京5月9日电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9日在全国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宣传月活动电视电话动员会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渎职侵权犯罪的危害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六大方面:一是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二是对市场监督管理不力,严重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三是在安全生产、食品卫生、房屋拆迁、社保资金、环境资源、医疗医药、教育管理、企业改革改制等领域的渎职犯罪,严重侵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四是司法人员渎职失职犯罪依然严重,破坏司法公正,损害司法权威,践踏法制尊严。五是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六是领导干部,尤其是县处级以上干部犯罪增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