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大会精神,市民政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再造一个新洛阳,全面走在中原崛起”的新目标,突出解决发展理念、服务标准、办事效率、人员素质、整体效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把工作的重点放在为全社会弱势群体解决困难,维护社会公平和稳定,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上,做到强化三项措施,提供三个保障,发挥三个作用。
强化三项措施:一是强化依法行政,端正政风。做到依法履行职责,依法收费,严格制度办事,精简办事程序,不庇护部门利益,不损害群众利益,杜绝以条规为卡尺,以处罚为武器,不讲服务,只讲罚款等问题,真正达到服务高效快捷,办事公开透明,解决实际问题;二是强化优质服务,转变作风。做到服务主动热情,不设关卡,不超时限,讲效率,求质量,设立服务绿色通道,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跟踪服务、专人负责,让群众满意;三是强化自身建设,树立行风。工作人员始终以群众利益为最高利益,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作为民政工作的根本出发点、落脚点和衡量标准,用心了解社情民意,用情解决群众疾苦。
提供三个保障:一是对困难群体实施救助,为经济发展提供基础保障。以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为己任,全力构筑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为主体,以慈善救助、群众互助为辅助,以医疗等配套优惠政策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保障体系。着力解决农村低保对象生活、就医等困难,满足困难群众不同方面的需求。通过多种救助措施,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使其更有信心去自主创业,创造经济利益;二是加强城市社区管理服务,为经济发展提供社会平台保障。为给企业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促进企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制定下发了《洛阳市社区服务企业制度》。全力加强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自治管理,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社区服务职能,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满足居民养老、托幼、卫生、保健、娱乐等多方面的需求。探索社区管理新模式,研究农村社区建设的新形式,通过以城带乡,实现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管理方式在农村创新,推进农民市民化、农村城市化、居村社区化的进程;三是合理调整行政区划,为经济发展提供地域优势保障。审慎调整行政区划,加强行政区划界线管理,维护边界地区社会稳定,适应经济区域调整和城乡统筹发展需要,促进地方经济共融发展。继续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
发挥三个作用:一是发挥社团管理作用。加强民间组织的内部规范制度和社会监督机制建设,重点培育和发展有利于推动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的行业协会、社区民间组织和公益性民间组织。逐步使行业协会的覆盖面达到90%,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农户参会率达50%以上,利用社会团体在行业经济中的诚信度和参与度,发挥整合协调和推进作用;二是发挥军地沟通作用。加大军地共办互办实事力度,通过完善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解决部分重点优抚对象生活难特别是医疗难的问题。大力推进退役士兵安置,维护新形势下的军地团结,使驻军部队在地方经济建设中发挥护航作用,实现军地双赢,促进经济发展;三是发挥福利亲合作用。全市今年要新建、改(扩)建乡镇敬老院50所,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年底要达到30%。进一步完善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解决好各类困难群众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增强救助效果。增加城乡医疗救助的资金补助,确保补助金额高于上年。制定和落实民营社会福利机构发展政策和社会福利企业优惠政策,改善福利服务条件,以社会公益和谐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对行政不作为、影响行政秩序和行政效率、失事误事、擅自乱收费及以权谋私等问题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尤其对群众诉求和举报做到有诉必理、有报必查、有查必果,切实落实优化经济建设发展环境责任,对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不只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而且要追究部门领导责任、主管领导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真诚地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关注和监督民政工作。举报电话:63935093
(宋磊)
洛阳市社区服务企业制度
第一条 为给企业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促进企业经济的快速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定期联系企业 。
社区居委会要加强与企业及“单位型”社区的联系,每季度征求一次企业及“单位型”社区的意见和建议,并向企业通报社区的工作情况和企业驻区居民的生活情况,增进相互沟通,改进工作方法,促进社区工作的开展,为企业提供保障服务。
第三条 建设和谐环境
。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认真做好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卫生、双拥、创建等工作,维护社区治安秩序,保证社区安全和稳定,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第四条 完善社区服务设施 加大投资力度,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务中心的服务设施,提高服务设施建设水平,不断满足社区居民的生活需求。
第五条 提供优质服务
(一)为企业提供免费服务。加强对社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效率,为社区居民实行“一站式”服务。切实做好企业困难职工的低保、救助、再就业等工作的调查摸底、造册登记工作;协助企业职工办理劳动保险金、失业保险、医疗保险金等服务工作;为企业下岗职工免费办理再就业优惠证和举办劳动技能培训学习;协助企业搞好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工作;为企业离退休老年人免费办理老年人优待证;协助搞好破产改制后失业下岗党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协助搞好破产改制企业物业管理工作;随着形势的发展,不断拓展服务项目和内容。
(二)为企业提供有偿或低偿服务。对进入社区的各行业服务网点实行登记建档制,规范社区生活秩序,为社区居民提供就业等信息服务。社区在物业管理、便民利民服务、公益性服务、家政服务、人才培训等方面优先安排企业下岗人员实现再就业。运用市场经济手段,实行有偿或低偿服务,使企业驻区居民治疗小病不出社区、托老托幼不出社区、购买日常用品不出社区。
第六条 建立有利社区新企业的创办环境。
协助新办企业做好征地、房屋拆迁和社区居民的思想教育工作,用政策说服人,以感情温暖人,为新建企业的开办运行提供帮助,与企业一道共同创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社区。
第七条 加强协调和民事调解工作。
建立社区居委会调解责任制,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的作用,及时调解企业与居民之间的民事纠纷,禁止居民采取围攻、拦截等不正当行为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积极协调各方消除矛盾,解决问题,保证企业生产的正常进行。
第八条 建立居民信访代理制。
积极开展社区信访代理工作,对社区居民反映企业问题的信访事项,由社区代理居民向企业或上级进行反映和办理,并将结果及时向居民反馈和答复。使信访问题在基层得到解决。
第九条 建立企业评价社区服务质量制度。
市民政部门与有关部门一起,每半年组织企业对社区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和评价,对服务质量高的社区给予表彰,对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解决。
第十条 加强廉政建设。 树立公仆思想,强化勤政廉政意识。严禁发生向企业乱摊派、乱收费等违法行为。
第十一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
社区工作人员要热情、周到、文明、细致地为企业驻区居民提供服务。当天能办理的必须办理,当天不能办理的要限期办理,禁止拖延、错办或不办。否则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洛阳市民政系统服务规范
四个做到:
心为民所想,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六化管理:
文明用语规范化,服务工作承诺化,办事程序公开化,依法行政严格化,队伍建设专业化,接受监督经常化。
八点要求:
接待要主动,说话要热情,爱心要真诚,服务要周到,度量要豁达,解答要耐心,办事要公正,工作要高效。
局长于力强在农村察看灾情,指导救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