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爱国 通讯员 杨超锋)昨日下午,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隆重举行“省级文明单位”揭牌仪式。市政法委、文明委、市直工委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全院干警参加了大会。
两年多来,随着原“省级文明单位”保持期满,市中级人民法院把新一轮的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作为重要大事来抓,按照“单项争第一、整体创一流”的创建目标,不断加大创建力度,改进创建形式,丰富创建内涵,拓宽创建领域,有力促进了法院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市中院先后荣获“全国法院思想宣传先进单位”、“全省政法系统公正执法先进单位”、“全省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单位”,被省高级法院记集体二等功,先后有36个(次)集体和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