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是第17个全国助残日,主题是“保障残疾人权益,共建和谐社会”。近几年,我市社会各界的助残意识大大增强,助残观念也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助残行动已经从简单的捐钱、捐物转向和谐相处,从同情、可怜转向理解、支持、尊重。残疾人的权益得到保障和维护,助残朝着更加“理性化”的方向发展。
建设无障碍设施彰显人性化
您听说过专为一个人设置的无障碍设施吗?
男孩小陈双腿残疾,平时走路只能靠助行器。2005年9月,9岁的小陈到市实验小学南院就读,学校的教室、操场、厕所对他来说均存在一定障碍。尤其是厕所,门口有台阶,他进不去,只能围着操场绕一大圈,到没有台阶的教工厕所去。但大小便他自己料理不了。小陈为此一度闷闷不乐,小陈的妈妈每天往学校跑四五趟,帮儿子如厕,她的工作受到很大影响。
2006年春节后,学校本着人性化的原则,协商由市残联出资,在教工厕所内为小陈一个人加装了无障碍设施,解决了他的如厕难问题。这种理性助残的做法,一度在残疾人当中传为佳话。
拜残疾人为师表明对残疾人的尊重
40多岁的郭继书经营着一家画廊,他创作的牡丹画曾在各类书画大赛上获奖,作品很受人们喜欢。4月上旬的一天,市技工学校几位教师来到他的画廊,要拜他为师。“一个残疾人在绘画上能取得这样的成就,要比别人付出更多的辛劳。”一位女教师说,他们选定跟郭继书学画画,是因为对他十分钦佩。
郭继书因小儿麻痹导致右腿残疾,他喜欢画画,经常跛着一条腿四处访问名师、临摹画作、实地写生。近些年,他声名远扬。
郭继书说:“残疾人需要得到大家的尊重、理解和支持。这几位教师真诚地向我学画,让我非常感动。”
几位年轻教师尊重残疾人的举动使郭继书大受鼓舞,教他们作画时认真、耐心,一丝不苟,仅仅一个多月的时间,这几位教师已经能画出漂亮的写意牡丹画了。
公交车拒载现象减少显现“和谐”
公交车是市民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残疾人出行对公交车的依赖性很强。然而,残疾人在公交车上遭遇尴尬曾经是常有的事。
今年1月8日,下肢残疾的张玉敏从关林回道北的家,爱人背着她乘坐55路公交车,结果上车前,司机冷冰冰撂下一句话:“等下一趟吧!”遂迅速开车离去。而车上明明有很多空位,张玉敏夫妇俩顿时尴尬无比。
2006年2月1日,66岁的盲人肖姣娥在天津路乘坐60路公交车时被司机拒绝,说是残疾证不管用。不久,肖姣娥又一次在乘坐公交车时遭到拒绝。
根据有关规定,盲人可以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其他残疾人乘坐公交车时可携带辅助器具如轮椅等。
值得欣慰的是,公交总公司在接到市残联上述事件的反映后,并不是对司机进行简单的通报批评或经济处罚,而是让司机先到市残联学习残疾人乘坐公交车的相关规定,然后再让他们到残疾人家中道歉。这样的教育方法使助残观念深入司机心中,残疾人乘公交车遭遇尴尬的事情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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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仅是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中出现的几个小事例,但它却反映出助残的“理性化”趋势。这种趋势体现了广大群众与残疾人的和谐相处,这也正是残疾人渴望和需要的。
据介绍,我市现有残疾人总数约31万,占全市总人口的5%。残疾人事业任重道远,还需要全社会的参与、支持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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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助残日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1990年12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自1991年5月15日起施行。残疾人保障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每年5月的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每年助残日活动的主题都是依据当年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点工作确立的。
20日,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将在八一路设置咨询台,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权益保障服务;市残疾人维权中心将在凯旋东路市残联一楼大厅设置维护残疾人权益咨询台,为残疾人提供法律帮助。
本报记者 李银刚 通讯员 陈向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