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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和新区环卫设施规划,结合新区开发建设的实际需要,我市决定在行政中心区、大学城、体育中心、高层次人才居住区等4地段建设31座公共厕所。
市创建指挥部要求,由开发商配套建设的公厕必须具备对社会开放的条件,并达到新的二类公厕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