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有关部门要以人为本,充分考虑教师的意愿,同时在工资待遇、绩效工资、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倾斜,鼓励教师在农村长期任教;要出台优惠政策,解决农村教师在住房等方面的后顾之忧。
四要规范地进行教师培训,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素质。各县(市)区政府要逐步加大对农村教师培训的经费投入力度;教育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对农村教师进行培训,切实增强培训效果。
五要严格教师队伍管理,提高学校管理水平。要加强对教师队伍的管理,杜绝现有教师队伍中存在的借调、转行、从事教育行政工作等现象;要制定规范的管理办法,加强教师队伍行业保健,延长教师的有效教学时间和生命,同时避免出现小病大休、无病也休等现象。
六要建立长效支教体制,实现优势教育资源对薄弱学校的对口支援。今后,凡城市新招录的教师,必须先到农村支教若干年,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农村薄弱学校教师的短缺。
七要科学、合理地节约教育资源,充分发挥有限的教育资源的作用。要通过发展寄宿制教育,有效节约教育资源。要加大投入力度,在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一批沼气池,解决其燃料问题;要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改善农村寄宿制学校的住宿和饮食条件。要提高远程教育设施的利用率,以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作用,解决基层教师不足的问题。
八要对各地在当前教师短缺情况下探索出的一些临时性措施加以规范,标本兼治,解决农村薄弱学校存在的突出问题。教育部门要大力推行绩效工资制,鼓励农村薄弱学校中有能力的复合型教师兼课。
九要清廉办教育、勤俭办教育。要加强教育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有效杜绝教师队伍超编进人和教师借调、在编不在岗等不正之风;要尽可能减少教育方面存在的超前消费现象,树立勤俭节约的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