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5月31日电 (记者 安蓓)财政部31日发布今年第15号公告,决定从6月11日起发行2007年第一期储蓄国债(电子式),最大发行额为150亿元。
据悉,本期国债是财政部面向境内中国公民发行的,以电子方式记录债权的一种不可上市流通的人民币债券。
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国债,期限2年,票面年利率为3.42%,最大发行额为150亿元;发行期为2007年6月11日至30日,发行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同期限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本期国债从调息之日起停止发行。
本期国债从2007年6月11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6月11日支付利息,2009年6月11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公告指出,本期国债以100元为起点按100元的整数倍发售、兑付和办理各项业务,每个账户购买本期国债最高限额为300万元;本期国债实行实名制,不可以流通转让,但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兑取、质押贷款和非交易过户。
据介绍,投资者购买本期国债,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承办银行的活期存折(或借记卡)在承办银行网点开立个人国债账户,个人国债账户不收开户费和维护费用,开立后可以永久使用;已经通过承办银行开立记账式国债托管账户的投资者可继续使用原来的账户购买储蓄国债(电子式),不必重复开户;活期存折(或借记卡)的相关收费按照各行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