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11日电 (记者 张景勇)从7月1日起,老百姓可以享受到交通管理方面的更多便利:通过计算机公开自动选择机动车号牌号码,由两个号码选1个增加为5个号码选1个;机动车报废后,机动车所有人可以按规定申请继续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对出具机动车合法有效证明、凭证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考试合格的,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核发机动车驾驶证的时限由5个工作日缩短为两个工作日。
记者11日从公安部交管局获悉,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服务群众,公安部交管局制定下发了7月1日起实施的包括上述措施在内的10项措施。这些措施还包括:在交警队、车辆管理所、事故处理单位设值日警官,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领导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督办信访事项;在采取临时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的路段和分流路口,设立指路标志,告知群众限制的原因、时间和绕行路线;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受害人及其亲属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询案件侦办情况,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向受害人及其亲属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在车辆管理所及有条件的机动车安全检验机构设立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在有条件的机动车安全检验机构设立检验合格标志核发窗口,群众可以就近接受交通违法处理或者申领检验合格标志;对机动车逾期未参加安全技术检验或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未换领、机动车驾驶人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车辆管理所向社会公告,提醒机动车所有人或机动车驾驶人及时办理;机动车驾驶人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不能按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换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延期;在机动车驾驶证副页打印下一次换领驾驶证或者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时间等提示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