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江涛)昨日从市环保局了解到,我市污染物减排“07一号环保风暴”实施方案已出台,7月底前将以大气和水污染治理为主,强力推动我市污染物减排工作。
据介绍,近段时间,由于部分县(市)区的污水处理厂尚未正常运转,个别排污企业偷排偷放,再加上天气干旱等诸多因素,我市地表水质污染日趋严重,近50%的地表水质监测断面出现超标现象。此外,部分企业环保设施不正常运转,个别火电企业脱硫设施建设进展缓慢等,也影响到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
“07一号环保风暴”提出,在短时间内,集中力量查处一批重污染企业,以推动我市节能减排工作深入开展。
七类重污染企业将被彻底端掉
对重污染企业,方案明确提出要采取“强制拆除、爆破拆除”等手段予以关闭,关闭的标准为“拆除设备、清除原料、断水断电、吊销执照”。
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此次要强制关闭的重污染企业主要涉及七类,分别是:窑径3米以下的普通水泥机械化立窑生产线;3000千伏安以下及所有1999年9月1日以后建设的或所有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刚玉和碳化硅冶炼炉;年制浆能力3.4万吨以下的草类制浆生产线和年生产规模1万吨以下的废纸制浆造纸企业;采用烧结锅、烧结盘、简易高炉等落后方式的炼铅工艺及设备的炼铅企业;年生产规模1万吨以下的酒精生产企业和年生产规模1万吨以下的淀粉生产企业;以煤为燃料的耐火材料生产线;5万千瓦以下的燃煤常规发电机组。
此外,本月底前,各县(市)区政府要对辖区内所有没有环保手续,或污染防治设施没有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的企业,一律予以停建、停产。
完成污染物在线监控建设
企业虽然有各类环保设施,但是否正常运转了?此次“环保风暴”也提出了明确要求:7月底前,所有火电企业和城市污水处理厂要完成污染物在线监控设施的安装,并与市环保局的监控平台联网,正常传输监控数据。
对火电企业脱硫设施建设划定最后期限,今年10月底前,必须完成脱硫设施建设任务,否则停产治理。
7月底前,偃师、新安、嵩县、孟津、栾川、宜阳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及瀍东污水处理厂必须完成主体建设和配套管网建设,保证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并通过环保验收。伊川、汝阳、洛宁、吉利区的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必须于年底前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
完不成任务的,要严格问责
“环保风暴”是环保专项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目前,我市已调整、充实了相应领导机构,市监察局、市环保局还将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环保风暴”期间,市委、市政府将结合各地大气环境质量和出境水断面的水质达标状况,对各县(市)区进行考核、排序,并严格实施问责。
“目前,市环保局已组织执法人员分14路到各地对污染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称,近期将公布一批“黑名单”,并对其污染设施进行爆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