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河南省召开全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电视电话会议,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叶青纯特别强调:存在类似问题的党员清楚,这是党组织给予的一次机会,要珍惜和把握住,不要存在侥幸心理。拒不纠正的,将要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5月29日,中共中央纪委下发《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规定》前八条对党员干部提出了八项严格的禁止性规定,并要求有“以交易形式收受财物”行为的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共产党员,在6月29日前主动说清问题的,可考虑从宽处理。
14日,河南省纪委在关于贯彻落实《规定》的通知中要求,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共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凡有《规定》所列禁止行为的,要认真对照检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向党组织报告情况并坚决立即纠正。同时指出,自《规定》发布后30日内主动说清问题的,可考虑从宽处理。对应纠不纠、弄虚作假情况特别严重的,一经发现,除对当事人进行严肃查处外,还要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河南省纪委要求各级纪检机关明确受理自查自纠的具体机构,公布自查自纠的受理电话,明确专人值班;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为有效惩治和预防腐败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河南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对搞钱权交易的腐败分子要一查到底,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绝不姑息。同时,对腐蚀贿赂党员干部以及伙同党员干部共同受贿的其他人员,也要依法惩治。
据介绍,目前已有979人主动说明问题并上交违纪款821万元。
(据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