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胡越)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我市无偿献血工作再次受到国家表彰,第五次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称号。据悉,五次获此殊荣,洛阳是全省唯一的城市。
从1991年起,无偿献血工作在我市开展以来,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广大群众无偿献血积极性日益增强。1993年起我市计划和自愿无偿献血人数每年超1万人次,成为继徐州之后全国第二个无偿献血超万人的城市。1995年,我市首次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称号。
1998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实施以来,我市无偿献血工作进一步推进,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卫生部要求的“四个过渡”和“一个转移”,即无偿献血从计划献血向街头自愿献血过渡,一次献血由 200毫升向400毫升过渡,临床用血由全血向成分血过渡,机采成分血由有偿献血向无偿献血过渡,无偿献血从城市向农村转移。2000年,我市成为继深圳之后全国第二个街头无偿献血完全满足临床需要的城市。
据市献血办负责人介绍,2006年,全市参加无偿献血者达36315人次。其中,街头自愿无偿献血比例达到100%,一次献血400毫升达到99.85%,临床成分血输血达到99.40%,机采成分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农村无偿献血比例已达全市献血总量的75.33%。
无偿献血工作的深入开展,不仅满足了临床需求,而且有效地阻断了经血疾病的传播,保证了输血安全。
据介绍,近几年,卫生部临检中心、中国输血协会血液质量委员会组织对我市血液质量工作考核均为成绩优秀,血液质量抽查合格率均达100%。我市无偿献血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都走在了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