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6月24日电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颁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做好新时期的信访工作,对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党风建设尤其是干部作风建设,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意见》指出,要坚持依法按政策解决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要在政策制定中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综合考虑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意见》指出,要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依法规范信访秩序。要完善信访诉求表达方式,充分尊重和保护人民群众的信访权利,对群众来访要坚持文明热情接待,对群众来信要认真负责办理,坚决纠正限制和干涉群众正常信访活动的错误做法,确保信访渠道畅通。鼓励和支持人民群众依法参与国家事务管理。要大力推行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制度。认真坚持党政领导干部阅批群众来信、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带案下访和包案处理信访问题等制度。
《意见》指出,要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基层预防和妥善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要提高基层化解矛盾的能力,着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教育引导基层干部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群众初信初访反映的问题,加强基层信访工作机构建设,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要有相应的机构或人员负责信访工作,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向社区派出接访员,形成层层有人抓、有人管的基层信访工作网络。国有大中型企业和事业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信访工作机构,或配备专(兼)职信访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