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郑州市政府下发通知,明确表示在9月底前,郑州市所有商品房买卖合同必须实行联机备案,10月1日以后新批准销售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全部实行网上合同签订和联机备案,全面停止传统的纸质合同签订和备案方式。
通知称,通过现代化、网络化、信息化的管理手段,可以有效提高商品房合同备案效率,杜绝销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能够准确、实时采集和充分挖掘利用增量房地产市场产生的信息数据,切实加强对市场供求总量、结构、价格、套型、用途等关键指标的动态监测与分析,为政府实施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通过全市统一的房地产市场信息平台,能够实时公开和发布相关市场信息,改变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不对等的局面,提高房地产市场信息透明度,引导开发企业理性开发和消费者合理消费。
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9月30日批准销售的项目必须全部建立电子楼盘表,剩余商品房的销售必须实行网上合同签订和联机备案。
“各辖区必须在2007年11月底前通过专网将相关的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二手房以及产权、抵押、租赁、开发建设等房地产市场信息实时报送至郑州市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郑州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说,经校核、汇总、分析后,这些信息将通过郑州市政府网站、郑州房地产网等媒体适时发布,方便公众查阅。
(据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