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顿矿产开发秩序
6月12日,《中国建筑报》报道了嵩县一金矿排放物对周围环境构成威胁一事。
此事当即被列入《媒体监督事项办理周报》,引起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有关领导作出批示。被曝光的嵩县金牛公司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7月26日,市环保局最新答复:嵩县金牛公司已对大南沟尾矿库的尾矿坝进行整治。第一道2米宽台阶已完工,第二道坝坡正在建设之中;完善尾矿废水回用设施,筑建截水坝、泵房等工程已完工70%;金牛公司大南沟堆浸场西、北边分别建高2米和2.5米的挡土墙,工程现已完工。
以此事为契机,我市对伊河流域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进行的治理整顿行动已全面展开。
市林业局要求各级林业部门严格矿产资源开发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停止两类项目审批:停止钨、钼、锡、锑及稀土矿开采、冶炼项目及氧化锑、铅锡焊料生产项目征占用林地的审批,停止在林区开采黄金项目征占用林地的审批。
栾川县林业部门在全县开展了林业执法和治理整顿专项活动,重点打击非法占用、破坏林地和乱砍滥伐林木的违法行为。6月14日,该县组织了7个工作组,对无证勘察、开采、以采代探、越界开采矿产资源并占用林地的矿山企业一律停止供电、拆除设备、炸毁巷道、封闭坑口。目前,已有93家各类违法企业被依法取缔,供电设备已经全部拆除。该县还规定,伊河流域的矿山企业和选矿企业,未取得环境评价手续,一律不予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
嵩县针对个别地方乱发探矿证、采矿证,私采乱挖现象死灰复燃的情况,开展专项治理活动,逐乡逐村进行拉网式排查;统一规划设计,责令矿山企业在生产厂区、尾矿库、废渣厂、采空区种草、种树,限期恢复植被。
打击非法采沙行为
7月19日,《洛阳日报》刊登《破坏河堤毁良田 非法采沙何时休》一文,反映伊川县鸣皋镇鸣皋村非法采沙情况严重,工地上深达五六米的大水坑很多,周围无任何提醒标志,成了吞噬生命的陷阱。
7月26日,伊川县政府答复:已对鸣皋村采沙厂毁田采矿事件立案调查,对有关责任人员实施责任追究;要求鸣皋村采沙厂立即着手恢复地貌并采取安全措施;加强对伊河大堤两侧无证采沙厂的整顿工作,督促所有无证采沙厂拆除全部设备,停止生产,并在原来形成的坑塘周围设立明显的危险警示标志,消除安全隐患。水利部门对伊河大堤进行排查,及时修复险工险段。
认真答复工资疑问
刘先生是一名公益性公厕管理人员,他通过“市长热线”反映:市里招工时承诺,每月工资500元,但实际每月才发419元,不知是何原因。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答复:劳动保障、财政部门每季度按时将社保补贴资金拨付到市社保中心,目前市社保中心和环卫部门正在核对名单,核对完后会及时记入个人账户。公益性公厕管理人员每人每月岗位补贴为500元,应扣个人缴纳的社保金81元,所以每月实发工资419元。
退回多收费用
郭先生通过“市长热线”反映:洛阳市金属回收总公司强制收取废品收购人员的管理费,每人收80元。这种收费是否合理?
7月27日,市物价部门答复: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情况属实。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废旧品收购业治安管理的通告》规定,要加强对散车收购人员的管理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做到“四统一”即统一服装、统一车辆、统一编号、统一标志。洛阳市金属回收总公司现为洛阳市物资再生协会。开展“四统一”工作的管理成本应为50元。目前,有关部门已责令市物资再生协会将多收取的30元退还举报人,并对收费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严格按规定使用警报器
有群众向“市长热线”反映:个别公安民警外出巡逻或巡逻归来,要鸣几声高音喇叭,有时深夜、中午也是如此,影响居民生活。
市公安局巡警支队7月23日答复:该支队进一步明确,在非执行紧急任务期间,严禁使用警笛;在执行紧急任务期间,要严格按规定使用警笛、警灯和高音喇叭等。同时,该支队将在近期召开的城市区、直属各大队工作会议上重申警车驾驶和警报器使用的相关规定。
入户口难有人管了
7月16日,网民“东方不亮”在洛阳信息港洛阳城事、大河网洛阳城事等论坛反映:他购买了高新区卓飞路4号新华书店家属楼,按照市购房入户规定可以将户口迁入,可派出所说物业公司没有给他们提交住户名单,户口入不了。此事几个月还没有结果。
7月26日,高新区公安分局答复:派出所已与新华书店联系,并深入了解其他住户有无类似情况。凡居民持有住房证或单位出具的住房证明,均可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如属外地申请迁入户口,可准备好所需材料,由分局审批。
本报记者 胡越 李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