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胡越)昨日,我市召开党政联席会议,专题研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会议强调,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切实搞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
市委书记连维良,市委副书记、市长郭洪昌,市领导王全乐、高凌芝、吴中阳、尚朝阳、王立林、宋殿宇,市长助理张政,市长助理李雪峰,市长助理、市政府秘书长白志刚参加会议。
我市从2001年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来,目前已覆盖70万企业职工;同时,还建立了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近60万职工参保。2003开始,我市实施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目前已有428万农民参加“新农合”。2006年7月,我市又实施了城乡困难群众医疗补充保险制度,全市近30万城乡困难群众得到医疗救助。医疗保险制度没有覆盖的只剩下城镇非从业居民。在7月24日结束的全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会议上,有79个城市被国务院确定为首批全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城市,我市榜上有名。这是我市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等制度实施后的又一项重要医疗保险制度。
会议听取了洛阳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前期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对下一步的具体实施进行了认真研究。
会议认为,搞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是改善民生、构建和谐洛阳的重要工作,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推进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环节。会议强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方案要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增强可操作性。要注意研究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解决的办法,保证试点工作顺利进行。要合理确定筹资水平和保障标准,从低水平起步,努力实现广覆盖。要综合考虑财力状况和个人的承受能力,量力而行,尽力而为,随着经济发展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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