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城市试点城镇居民基本医保
本报综合新华社电 劳动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15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今年将在79个城市启动试点,2010年在全国全面推开。
胡晓义介绍说,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将把包括儿童在内的2.4亿多城镇非从业居民的医疗保障纳入制度安排。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基金重点用于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支出,有条件的地区可逐步试行门诊医疗费用统筹。
这次试点的任务是探索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体系,形成合理的筹资机制、健全的管理机制和规范的运行机制,逐步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据胡晓义介绍,坚持低水平起步、坚持自愿、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责任、坚持统筹协调,是这次试点的原则;参保范围是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高、中专、技校)、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
胡晓义说,这次确定的79个试点城市里面没有北京、天津和上海,但这三个直辖市实际上已开展或部署了类似的保障制度。就一个城市而言,医保制度要做就要把全体居民都包括进来,比如北京实际上已全面实施,所以不再有试点性质。
劳动保障部发布的情况显示,对城镇居民基本医保试点城市所有参保居民每人每年财政补助不低于40元。对困难群体中的未成年人,原则上再按每年不低于人均10元给予补助;对困难群体中的成年居民,再按每年不低于人均60元给予补助。
规定内约60%医疗费能报销
胡晓义透露,即将启动试点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将争取能够达到制度规定内的医疗费用报销50%以上、60%左右。
“我们希望这样有助于解决群众看病的医疗费用负担问题。”胡晓义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大病统筹为主,重点用于居民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支出,有条件的地区可逐步试行门诊医疗费用统筹。
胡晓义指出,各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和医疗消费需求不一样,不会有整齐划一的筹资水平和报销比例。但要顾及医疗保障系统的整体平衡,包括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水平的衔接,所以也有一个大体的、指导性的安排。
根据有关部门广泛调研和普遍测算,就筹资水平而言,相当于本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或多一点。对困难城镇居民,在普遍给予财政补助基础上再增加补助,并可有定向服务或定向服务标准,来解决他们的医疗费用问题。
“除此之外,我们还要发挥医疗救助制度、慈善系统作用,共同解决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体看病难问题。”胡晓义说。
医保联网管理解决老人异地看病报销难
胡晓义表示,为逐步解决老年人异地看病报销难问题,将在“金保工程”中增加医疗保险联网管理内容。
胡晓义说,我国有1.4亿多老年人,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中有一些异地居住,确实带来医疗保险费用异地报销问题。
胡晓义介绍,为解决这些问题,各地探索了一些办法。一种办法是老年人在居住地看病就医后,由原医保管理地定期给予报销;另一种办法是医保管理地区的医保经办机构,对于异地安置比较集中的地区,委托当地医保经办机构代管。
劳动保障部将在劳动保障信息管理网络即“金保工程”中,增加医疗保险联网管理内容,以解决异地医疗费用报销问题。
大学生医保办法正在研究完善
胡晓义透露,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完善大学生医保办法。
胡晓义表示,国务院已经要求教育部、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就如何进一步完善大学生医疗保障办法进行专题研究。
“目前大学生有医保,有关部门研究的是如何进一步完善。”胡晓义在发布会后回答记者追问时表示。
在谈到中小学生参保问题时,胡晓义说,在城镇非从业居民中,中小学生占大约1.3亿人。通过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安排解决好这样一个群体的医保问题,是一件惠及百姓的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