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 丁 摄 |
|
洛龙区某开发公司问:《物权法》的出台对房地产行业非常重要,其出台的背景是什么?《物权法》能起到什么样的作用?对于开发公司来说需注意些什么?
中冶律师事务所张彦立律师答:按照立法规划中国要在2010年形成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物权法》是中国民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法律体系中的重要一环。物权法是规范财产关系的民事基本法律。物权法主要是从民事角度明确物的归属即确认物是属于谁的,明确物的权利人对物的利用享有哪些权利,明确对物权如何保护。总之,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都适用物权法。物权法的核心思想是保护人们对财产所享有的权利,鼓励人们创造财富。物权法确立了物权法定原则、一物一权原则和公示公信原则。物权法的性质是私法,并且其主要内容不是任意性规范,而是强制性规范,具有强行法的特征。基于上述原则和性质,物权法新设立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预告登记制度、异议登记制度、将建设用地使用权明确为物权、设立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等,这些新规则和原则对房地产行业的影响将是深远的。具体规则和含义将在以后系列文章中逐步展开和进行分析。
编者按:《物权法》将于2007年10月1日实施,物权法带来了一些新的规则和理念,对房地产行业的影响将是深远的,在此特邀请我市知名的房产律师——河南中冶律师事务所张彦立律师对物权法实施带来的影响进行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