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必须到2600多个定点饭店住宿,不得向地方和下级接待单位转嫁住宿费负担。中央纪委、财政部日前联合召开工作会议,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出差、会议定点管理提出6点要求。
不得向定点饭店提超标要求
这6点要求是:
一是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必须到定点饭店住宿,住宿费按照定点饭店的协议价格凭据报销。中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暂不强制定点住宿,但须在出差地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以内凭据报销。
二是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住宿定点饭店应携带证明身份的工作证和身份证,并按照定点饭店的协议价格入住相应类型的房间。
三是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住宿应主动交纳住宿费,并索取正式发票,交本单位报销。不得向地方和下级接待单位转嫁住宿费负担。
四是中央和国家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应当到会议定点饭店办会,并主动交纳会议费。到本单位或本系统只对内部营业的内部宾馆、招待所或会议中心办会的,在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内凭据报销。
五是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办会不得向定点饭店提出超过协议规定服务范围的要求。
六是各部门、各单位财务部门要加强差旅费和会议费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监察部各派驻机构要加强对驻在部门出差、办会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有关违纪案件。
专家称利于防止乱报差旅费
会议强调,中央级差旅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应以财政部统一解释为准;中央级会议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应以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与财政部联合发文为准,超越上述范围对差旅费和会议费管理办法的解释均属无效。
有关专家指出,此项改革有利于防止差旅费乱报行为,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防堵公务消费腐败。
2600多家饭店被“定点”
据悉,目前,财政部委托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各省以及各地级市财政部门通过政府采购的定点饭店工作已完成,在地级及以上城市共确定了2600多家饭店,作为2007年~2008年度党政机关出差和会议的定点饭店。
我国从今年1月1日起对中央级差旅费和会议费实施新的管理办法,并启动中央国家机关出差费、会议费制度改革和会议定点饭店政府采购工作。新的差旅费、会议费管理办法适当提高了开支标准,并明确住宿开会须到定点饭店,不得超标准住宿。
相关标准
三星级以下可中标
根据招标公告,三星级以下(含三星级)的饭店、宾馆均可投标定点饭店,超三星级如其价格不高于住宿上限,亦可投标。财政部要求,各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定点饭店及收费标准。当地物价水平、国家财力成为考虑因素。北京地区定点住宿饭店招标标准是,标间价格不高于每间每天300元,目前有60家饭店中标,其中包括和敬府宾馆等。 (据《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