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秋风阵阵,凉气袭人。然而,市第二中医院肾病科一间普通病房里却暖意浓浓。
下午5时许,市委副书记、市长郭洪昌,市委常委、副市长高凌芝,市长助理、市政府秘书长白志刚和涧西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专程到这里探望一位名叫孙锦江的患者,并送来一份特殊礼物——我市发放的第一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
孙锦江是涧西区一名下岗职工,家庭十分困难,3年前又不幸患上尿毒症,高额的医疗费用使他几乎失去了继续治疗的勇气,家人更是愁眉不展。
正当他绝望之时,洛阳市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城市的好消息传来。9月19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我市正式实施。28日,孙锦江的家人为他办理了参保登记手续。经审核,孙锦江符合参保条件,有关部门昨日为其办好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他个人只需每年缴纳180元保费,就能享受最高8万元的医保基金支付。
“你领到的是全市发放的第一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从10月1日起,你就可以享受补助了。”郭洪昌来到病床前,亲手把证交给孙锦江,并关切地询问病情,鼓励他好好治疗,早日战胜病魔。
拿到医保证,孙锦江再也按捺不住激动,泪水夺眶而出。他的妻子握着郭市长的手道不尽的感谢:“我们全家人早都盼望着这一天了!感谢党和政府为老百姓办了一件大好事!”
和孙锦江一样,洛阳市将有更多的群众享受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带来的好处。在场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讲,这项政策9月19日正式实施以后很受群众欢迎,目前登记参保人数已将近20万。从10月1日开始,已经办好的医保证将陆续发放,参保人员可以享受医保待遇了。
听到这些,郭洪昌非常欣慰。他告诉大家,我市于2001年启动实施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目前已覆盖70余万企业职工。同时,我市还建立了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有近60万职工参保。2003年开始,我市开始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目前已有428万农民参加“新农合”。“随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全面展开,我市将逐步实现医保全覆盖。”
“市委、市政府非常关心广大群众就医问题。市委书记连维良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并作出具体批示,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做了大量扎实的工作,使这项民心工程得以顺利推进,为缓解广大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提供了保障。”郭洪昌语气坚定地说:不仅是看病问题,在事关民生的事情上,政府都会倾注更大精力,投入更多资金,千方百计解决困难,改善民生,让百姓的日子越过越好! 本报记者 胡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