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特约记者 刘功银 通讯员 杨向前)近日,今年刚满3岁的新城幼儿园中2班男孩王昊天,因患重感冒住进新安县人民医院儿科。其父向县社会保险中心提出住院申请,社保中心经过审核,认为其符合医疗保险规定条件,同意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王昊天因此成为新安县城镇居民享受医疗保险第一人。
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动员大会后,新安县迅速行动,成立了以县长王敬林为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侯占国任副组长,教育、民政等13个单位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并通过媒体开展宣传发动,在县电视台黄金时段播出宣传口号和政策介绍,宣传城镇居民医保政策和参保登记办法,印发传单3万份,制作宣传条幅20余条,在各乡镇、厂矿悬挂,在县城主要路段设立政策咨询站,接受咨询,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人寿保险公司抽调40余名工作人员担任联络员,负责与各责任单位的信息沟通和相关服务工作,确保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得到了群众的积极响应,群众参保热情高涨。城关镇东街居委会商户郭小明经营着一家服装店,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实施后,她主动到居委会办理了参保缴费手续。郭小明告诉记者:“我有能力参加医疗保险,再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我们期盼已久,我不仅自己全家要参保,还要动员亲戚朋友积极参保。”
据该县社会保险中心主任卢多哲介绍:该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于9月19日正式启动,截至10月6日,城镇居民登记参保人数已达到19823人,占应登记人数36167人的54.8%;缴费人数11935人,占目标总人数的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