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是居民的“保命钱”和“救命钱”,基金由谁管理、如何管理、管得好不好等直接关系到广大参保居民的切身利益。因此,许多参保居民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问题十分关心。
昨日,市社保中心有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我市已出台一系列相关措施,以保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与正常运行。
据介绍,我市规定,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同时,我市将按照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强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基金的风险防范和调剂机制,确保基金的安全。此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还将接受市财政部门的监督,接受审计部门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情况、资金运行情况的审计。
为加强基金管理和监督,市政府又专门成立由财政、劳动、审计、监察、民政、卫生、残联、人寿保险公司、低保人员和居民代表参加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委员会,定期检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征缴、收支、管理、运营情况。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筹资水平和保障标准的确定是此项制度设计和改革成败的关键,我市确定的城镇居民医保筹资和保障水平是经过精心调研测算、反复论证、综合考虑居民家庭和财政承受能力后确定的。今后,随着经济发展和群众收入水平提高,可以逐步提高筹资水平和保障标准。
该负责人指出,城镇居民更需要社会的关爱,市政府提倡和鼓励社会各界、海内外侨胞积极捐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持发展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事业。
与此同时,我市对参保居民的行为也有一系列规定:不具备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条件人员,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办理参保登记的;通过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医保基金的;其他违反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政策等情形的,都将被取消参保资格。如果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追回损失;造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参保居民如因人身意外伤害、斗殴、酗酒、吸毒、自伤、自残、自杀和其他有明确责任方等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市社保中心负责人介绍,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行社会互助共济,鼓励和提倡广大城镇居民积极踊跃参加,但如果仅老年人和有病的人才参保,就会给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造成一定风险。因为社会保险的经验表明,参保人数越多,保险力度越大,医保基金风险就越小;反之,医保基金就面临风险和压力,甚至导致制度崩溃和夭折。因此,我市实行“家庭捆绑式”的参保方式,即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必须全部参保,否则不予办理。
本报记者 温燕 通讯员 李帆 董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