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党政机关效能建设,增强工作责任心,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市委、市政府拟制定《洛阳市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责过错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现将《洛阳市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责过错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予以公布,征求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的意见。现公告如下:
一、市民、各单位可以用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至中共洛阳市纪委、洛阳市监察局。
邮寄地址:洛阳市中州中路445号
电话:63936042 63322990
传真:63938859
邮编:471000
电子信箱:lyjjdyfg@163.com
二、意见征求截止日期为2007年11月10日。
中共洛阳市纪委
洛阳市监察局
200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