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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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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责过错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关于公开征求《洛阳市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责过错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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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10 月 13 日 星期    【打印】  
关于公开征求《洛阳市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责过错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了加强党政机关效能建设,增强工作责任心,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市委、市政府拟制定《洛阳市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责过错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现将《洛阳市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责过错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予以公布,征求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的意见。现公告如下:

  一、市民、各单位可以用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至中共洛阳市纪委、洛阳市监察局。

  邮寄地址:洛阳市中州中路445号

  电话:63936042 63322990 

  传真:63938859

  邮编:471000

  电子信箱:lyjjdyfg@163.com

  二、意见征求截止日期为2007年11月10日。

  中共洛阳市纪委    

  洛阳市监察局

  2007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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