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温燕 通讯员 于德海)我市出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后,一些拥有小城镇户籍的居民向市社保中心询问,他们是否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昨日,市社保中心负责人答复:可以参保。
据市社保中心负责人介绍,按市政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凡具有洛阳户籍的市民都已列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围,政府鼓励和提倡这些市民早参保、早缴费、早受益。在我市各县(市)区小城镇建设中,部分居民整体转为非农业户口,这部分人员也应纳入居民医保范围。
昨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联席办公室、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求各县(市)区,任何参保登记点不得拒绝这部分人参保。同时,还要求各参保登记点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把这个群众最关心、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解决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