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伊川县人民政府批准,伊川县国土资源局以公开方式出让位于伊川县城鹤鸣路南侧储备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公告如下:
一、出让土地概况:
另:建筑间距:日照系数1.0;停车泊位:每户按0.3个机动车位和2个非机动车位设置;建筑退让:北侧退让鹤鸣路42米,道路红线25米,东侧退让酒城路25米,道路红线5米;宗地四至为:东:规划道路,南:民宅、瑶湾村空地,西:卫生局家属院,北:鹤鸣路。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竞买申请办理: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7年10月27日至2007年11 月
19日,向伊川县国土资源局地产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个人参加竞买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单位参加竞买的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资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复印件),并交纳竞买保证金500万元,办理竞买手续。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07年11
月19 日12 时。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2007年11 月19 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此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若竞买人超过3人时,按拍卖方式出让;不足3人时,按挂牌方式进行出让,出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出让人地址
出让人:伊川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伊川县城豫港大道西段北侧
联系人:赵彩粉 曹俊杰
联系电话:(0379)68359989
伊川县国土资源局
200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