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江涛 通讯员 李亚丽)今后,我市在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方面的法律援助时,将不再对其进行经济审查。
记者昨日从市法律援助中心获悉,省有关部门刚下发《关于确定全省法律援助范围和经济困难标准的意见》,将让更多困难群体能够申请并获得法律援助。
该中心有关负责人说,我市公民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就下列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请求工伤、医疗事故、交通事故赔偿;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请求维护合法权益;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请求人身损害赔偿。
我市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再接受经济审查: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农村特困户救助证)、五保供养证的;可证明在养老院、孤儿院等社会福利机构中由政府供养的;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的;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