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银刚 实习生 孙晓华)昨日上午,市民智先生向本报反映:他在洛阳桥上看到一些人正划着船往洛河里撒网,早就听说禁止在洛河里捕鱼了,他们怎么还这样做?
记者迅速赶到洛阳桥北端,只见一条小船漂浮在桥东侧水面上,船上的男子正把渔网撒向水中。桥下停着两条船,其中一条船上装着捕捞上来的鱼。
市渔政站执法人员闻讯赶到现场调查。经查实,这次捕鱼是洛河水面水产承包商所为,但他们事先并没有向渔政部门提出申请,因而属于无证捕鱼行为。
据介绍,洛河市区段水面属于景观水面,禁止捕鱼。如果是水产承包商捕鱼,必须先到市渔政站办理捕捞证,并严格遵照规定的时间、地点、鱼类、数量等要求进行捕捞。
执法人员当场暂扣水产承包商的渔船和渔具,没收所捕之鱼,要其接受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