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马德里10月31日电 (记者 方长平)西班牙国家法院31日对震惊世界的2004年马德里3·11恐怖袭击案进行宣判,3名主犯分别被判处3万多年或4万多年监禁。
28名被告中,两名摩洛哥人被法庭认定为恐怖袭击实施者,犯有191项恐怖主义杀人罪、1856项企图杀人罪以及恐怖主义破坏活动罪和伪造证件罪等,分别被判处42924年和42922年监禁。一名当时向恐怖分子提供炸药的西班牙矿工被判处38976年监禁。另外18名被告分别被判处3年至23年不等的监禁。
法庭还因证据不足对7名被告免除刑事处分。法庭还宣布,这次恐怖袭击受害者或家属将得到2万至150万欧元的赔偿。
2004年3月11日,马德里共有4列近郊旅客列车发生连环爆炸,造成192人死亡、1500多人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