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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版:国际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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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时讯
日本撤回舰队实属无奈
《反恐特别措施法》
日本从印度洋撤回自卫队
儿童久看电视 易患高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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浓浓便民真情
以色列内盖夫沙漠 再现一战骑兵团
美联储再次降息以防经济衰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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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11 月 2 日 星期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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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恐特别措施法》
  “9·11”事件后不久,借美国对阿富汗动武之机,日本国会于2001年10月通过了有效期为两年的《反恐特别措施法》,为日本向海外派兵提供了法律依据。《反恐特别措施法》无限扩大了日本向海外派兵的范围,将日本自卫队的活动范围扩展到所有国际公海、上空和有关国家同意的外国领土。此外,根据这一法律,日本政府在采取反恐措施时不必经国会批准,而是以召开临时内阁会议的形式作出决定即可,但须在采取行动后的20天内报告国会。

  2001年12月,日本政府根据这一法律,首次向海外派遣自卫队,为在印度洋上活动的多国海军舰艇提供燃料及后勤保障服务。此举成为日本战后防卫政策的重大转折。

  《反恐特别措施法》于2003年、2005年和2006年经日本国会三度延长,于今年11月1日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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