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洛政土[2004]146号文件,我局将收回洛阳市第三中学周边原洛龙区检察院和公安局使用的2484.009平方米、市房管局使用的1562.688平方米、洛阳市机电设备公司使用的1065.409平方米、洛阳市第二十八中学使用的1460.940平方米共计6573.046平方米国有土地划拨使用权,将6063.649平方米划拨给洛阳市第三中学,作为该校区扩建用地。请上述用地单位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15日内将原国有土地使用证上交至洛阳市国土资源局西工分局。对逾期不交者,我局将按土地登记规则第58条之规定,直接办理注销土地登记、注销土地证书。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63927631
联系人:王大娟
洛阳市国土资源局西工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