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嵩县检察院为树立良好的检察队伍形象,使广大干警真正做到“身正影不斜”,建立了“八小时以外”监督制约机制,并执行了九条制度,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借党的十七大的东风,坚持对广大干警进行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宗旨以及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和党纪党法的教育制度。二是建立谈话制度,党组成员结合十七大报告和修改后的新党章,对广大干警开展谈心活动。三是实行监督检查考核制度,盯牢盯死“八小时以外”的时间空档。四是实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五是实行家庭协助监督制度。六是实行举报制度。七是实行聘请社会监督员制度,八是实行违法违纪保证金制度。九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张兴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