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1月9日电 (记者 张毅 周英峰)记者从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研究小组获悉,经过一年多的多方研究论证比较,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方案已基本形成。
从11月9日起,这一方案在人民网、新华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以及新浪、搜狐等网站上予以公布,开展民意调查。
根据公布的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方案,调整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三点:
1.国家法定节假日总天数增加1天,即由目前的10天增加到11天。
2.对国家法定节假日时间安排进行调整:元旦放假1天不变;春节放假3天不变,但放假起始时间由农历年正月初一调整为除夕;“五一”国际劳动节由3天调整为1天,减少2天;“十一”国庆节放假3天不变;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增设为国家法定节假日,各放假1天(农历节日如遇闰月,以第一个月为休假日)。
3.允许周末上移下错,与法定节假日形成连休。
此次国家法定节假日制度调整方案的拟订体现了以下原则:一是法定休假日天数要与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二是法定节假日安排要有利于弘扬和传承民族传统文化;三是节假日安排要尽量减少对经济社会运行产生影响和冲击;四是休假制度安排要体现社会公平,让全体公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五是法定节假日调整要充分考虑到国民旅游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