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相信电视购物吗?如果问我市消费者这个问题,可能会有一半以上消费者的答案是否定的。
据不完全统计,每天各省在电视购物广告上的投放时间超过3000分钟,而与火爆的广告相反的是,电视直销产品的投诉率一直居高不下。在2005年和2006年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消费投诉分析中,电视购物都令众多消费者不满。
居高不下的投诉量敲响电视购物“警钟”
在市消协,消费者对电视购物的投诉有许多。
市民尚保生今年10月通过电视购物方式花1700元钱购买了一部长虹冠军手机,付款后收到的手机却不像广告中宣传的那样具有蓝牙、手写、语音导航功能。在商家承诺的7天包退期限内,他一直打不通商家的电话。9天过后商家的电话终于打通了,但因过了承诺期,他只能选择换机。可商家却告诉他,想要那款具备蓝牙、手写、语音导航功能的手机,要再加700元钱。
市民杨女士今年6月通过电视购物方式购买了某品牌的祛斑霜。使用一段时间后毫无效果。杨女士打电话要求商家按照“无效退款”的承诺退款,商家却说,祛斑霜对杨女士没有效果是因为她使用该产品时间不够长。在商家的花言巧语下,杨女士使用此款祛斑霜达2个多月,前后花费2000余元,可最终也没有达到祛斑的目的。而这时杨女士却再也找不到商家了。
市消协投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近两年来,电视购物骗局屡见不鲜——消费者投诉的商品包括日用品、药品、保健品、电子产品、服装等。而近日中消协曾对地级以上城市的30个主要电视频道播放的电视广告进行检查,发现虚假违法电视直销广告占违法广告总数的61%。据此,中消协向消费者敲响警钟——不可轻信电视直销广告。
电视购物三大“硬伤”
市消协工作人员介绍,近两年来,市消协接到的有关电视购物的投诉直线上升,仅近两个月就达到20余起。可以发现,目前电视购物存在虚假宣传、虚假承诺、售后服务无保障三大“硬伤”:广告宣传与实际产品不符及销售“三无”产品、问题产品;电视广告中承诺的“三包”无法兑现;商家对销售出去的产品质量问题置之不理。
据介绍,2006年7月,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工商总局曾下发通知,要求整顿电视购物节目内容。然而通知并没有起到预期的效果。
市消协提醒消费者理智看待电视购物
据市消协有关负责人介绍,购买电视直销产品的消费者一旦遇到产品质量等问题,大多很难退货,销售方要么用提供证据的方式让消费者难以举证,要么用指定检测的方法提高消费者维权成本。在这种情况下,处于弱势的消费者只能吃哑巴亏。而且,电视购物商家要么地址不明,要么在外地,消费者到本市消协投诉,本市消协也无法处理。
因此,市消协提醒消费者,选择电视购物时不要轻信广告宣传,要事先掌握选购商品的相关信息,确认商品的颜色、大小、功能等基本信息;要了解商品发送的日期、到货日期,订单和付款确认以及商品退换货的条件和期限,规定的退货时间等细节问题;尽量采用货到付款的购买方式,收货时应及时验货,商品存在瑕疵、损坏、功能不全等问题,应拒绝付款。
本报记者 温燕 通讯员 肖慧 实习生 于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