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爱国 通讯员 艾燕)一派出所在办理一起聋哑人盗窃案件时,建议对该聋哑人行政拘留15日。瀍河公安分局法制科在审核时认为:虽然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但行为人系聋哑人,可以依法从轻处罚,于是审批为行政拘留7日,保护了聋哑人的权益。
瀍河公安分局在提高执法质量的同时,倡导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在执法中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双赢”,连续4年获得“全省优秀执法单位”,是全市公安机关唯一连续4年获此荣誉的单位。不久前,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郭丛斌到该分局调研时,对其法制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高素质队伍,高效率工作。该分局有着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分局领导全部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法律专业知识,执法民警中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的人数占全局民警总数的80%以上。分局党委建立了定期研究执法工作和解决执法问题的制度,始终做到年初有安排部署,平时有检查指导,年终有总结考核。
转变执法理念和监督方式,全面发挥职能作用。该分局将执法监督工作分解落实到法制部门事前介入、事中服务、事后考评之中,使执法监督工作更具可操作性、更有针对性、更能够充分发挥监督保障的作用。
积极探索提高执法质量的长效机制。该分局针对基层公安机关执法特点,形成了一案一考核、每季一考核通报、年终总评制度;建立和完善了每周一课、每日一题和每半年举办一次法律知识竞赛的制度;推行“六项制度”,即案件主办人制度,一人阅卷、两人调查、三人合议制度,科长审核制度,主管局长审批制度,统一受案、统一退卷制度,整理副卷制度。
执法理念的转变、各项制度的落实给该分局案件办理筑起了一道“防火墙”。今年6月,北窑派出所辖区发生一起寻衅滋事案件,办案民警建议对违法人员刘某行政拘留5日,瀍河公安公司法制科在审核时反复斟酌研究,认为办案单位裁决较轻,略失公正,决定改为实施10日行政拘留。